手机拒“三包”,工商解烦恼
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,颍上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颍上县三八购物中心消费者常先生申诉,反映他于今年八月二十三日
从某某手机大卖厂购一部万利达158手机,该手机于八月二十六日出现自动关机且电池待机时间仅能持续10个小时,要求退机遭
拒绝。为此双方发生争执。颍上县工商局12315执法人员受理申诉后,对消费者的申诉进行了调查核实,并依照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第十一条、第二十七条之规定责令经营者为消费者常先生免费退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