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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 手机消费的申诉,主要涉及两个方面
手机质量问题占首位,约占62%。主要表现自动关机、屏幕不显示、通话质量差等方面。
其次约有38%的消费者反映经营者售后服务差。目前,有一些经营者和厂家钻手机鉴定难的空子,以不是质量问题为借口,不承担维修责任。
    二、 消费者购买手机时,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:
1.开箱检验,正确调试;
2.核对手机主机机身号(IMEI串号)和进网标志、附件的出厂序号(批号)、产品商标和型号;
3.了解手机的基本性能,使用、维护和保养方法,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;
4.要求经营者提供三包凭证、有效发货票,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的填写并加盖经营者印章,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手机机身号、销售日期、经营者印章、金额等内容。
    ▲消费警示
1、手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一年。三包有效期自开发货票之日起计算,扣除因维修占用、无零件待修延误时间;
2、手机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手机出现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、屏幕无显示、非正常关机、无振铃等性能故障,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;
3、 手机自售出之日起8日至15日内,手机出现上述等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;
4、送修的手机主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,修理者应当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,待原机维修好后收回备用机;
5消费者手机出现性能故障需要维修时,待维修好后,必须让维修者做维修记录;
▲ 当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,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、请拨打12315。
投稿:ysgsj    日期: {2008}年{02}月{28}日     【字体: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